华泰证券:继续看好风电、储能、电力设备结构性机会
华泰证券研报指出,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针对电力中长期市场的参与主体、交易品种、电价机制进行修订。过去几个月“136号文”各省承接文件加速出台,新能源发展进入电价新时代。电力市场化政策细节正在持续丰富,继续看好风电、储能、电力设备结构性机会。
全文如下
华泰 能源:电力市场化加速电力电网投资机会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针对电力中长期市场的参与主体、交易品种、电价机制进行修订。过去几个月“136号文”各省承接文件加速出台,新能源发展进入电价新时代。我们认为电力市场化政策细节正在持续丰富,继续看好风电、储能、电力设备结构性机会今日股市行情。
核心观点
“136号文”各省承接文件陆续落地,新能源发展进入电价新时代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2025年2月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即“136号文”),明确了新能源项目全面入市、新老项目电价划断、机制电价过渡衔接、机制电量引导规模等制度机制,推动我国新能源发展进入电价新时代。截止2025年9月,我们统计已下发136号文省级承接文件的地区不少于19个,其中从细则来看:1)存量项目机制电价普遍在0.26-0.45元/kWh,大部分和燃煤标杆电价一致保障收益平稳过渡;2)增量项目明确竞价上限和下限,其中上限普遍在0.24-0.42元/kWh,低于存量项目的机制电价,推动制造端降本的有效传导;而下限普遍在0.09-0.35元/kW,我们测算大部分高于当地风光项目的LCOE,以确保项目能回收初始投资。在上述机制下,我们认为1)新能源发展规模仍有配额制引导;2)新能源发展意愿有机制电价托底;3)新能源全面入市将有利于风电和储能发展。
电力中长期市场规则征求意见,明确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市场地位
国家发改委2025年9月2日发布修订后的《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与2020年6月颁布的现行规则相比,主要有几点变化:1)市场参与主体方面,在电力中长期市场成员中单独罗列新型经营主体(储能、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并明确其参与市场的方式和权责;2)市场交易品种方面,明确电能量交易均应实现“带曲线签约、分时段结算”,此前电能量交易分为全部约定曲线和部分约定曲线;3)市场电价机制方面,允许合同电价与煤电价格指数、现货均价等进行联动,逐步推动月度、月内等较短周期的电力中长期交易限价与现货交易限价贴近。在上述修订下,我们认为,中长期电力交易主体扩容、价格波动放大,将有利于灵活性资源发展。
继续看好电力市场化下风电、储能、电力设备投资机会
新能源全面入市推动峰谷价差扩大和储能盈利模式完善。随着新能源全面入市,电力市场的价格将更加直观反映新能源随机性、间歇性、季节性导致的供需关系变化,形成持续的峰谷价差信号,完善独立储能削峰填谷的商业模式,推动独立储能电站装机的阶段性爆发,推荐阳光电源。
电力市场化推动风光占比变化和风电需求加速。风电发电曲线均匀、出力同步率低的特征使其在电力市场化时代更具备竞争力。我们估算风电项目参与现货电力市场交易折价幅度小于光伏(详见:《战略: 电力市场化系列一:定量分析山东市场化电价》(2024.01.12)。我们看好国内风电量价齐升叠加两海业务拓展,推荐三一重能。
电网灵活性需求推动配用电生态发生变化。随新能源分布式比例增加,电源资源在地调、县调层面增加,电力平衡压力不再仅在主网,亟需配网扩容提升对充电桩和分布式容纳能力。同时,配用电生态已发生变化,源网荷储、绿电直连、虚拟电厂等模式逐渐涌现,监测、调控系统规模或呈指数级增长,推荐四方股份、东方电子。
风险提示:电网投资不及预期,政策落地不及预期。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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