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6年4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130万元提高到180万元,职工个人可贷额度不超过90万元。
1.缴存职工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所购房屋契税,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缴纳的契税总额。
2.缴存职工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物业费,每年可对家庭名下1套自住住房按实际物业费支出提取1次,家庭当年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0000元。
1.提取时限由“每年可提取1次”调整为“可以一次性提取,也可分次提取”,不再限制当年提取次数。
2.提取额度由“每人每年最高提取额为10000元”提高为“每人每年最高提取额为20000元”。
3.因“其他住房消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当年是否有提取记录的限制,且提取后当年仍可以其他情形继续提取住房公积金。
需要注意的是,在本中心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只能冲还本笔贷款,不能因“其他住房消费”提取。
2026年4月1日起,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原则上与单位为其缴存的比例一致,自愿提高缴存比例的,可以选定高于单位为其缴存的比例,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
自2026年3月25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阶段性取消贷款次数限制。在政策有效期内,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不再审核历史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只要名下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即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3.支持代际提取:缴存人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的,均可申请全额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此通知自2026年3月25日起施行。
3.放宽支付物业费、暖气费提取。提取金额上限由8000元/年提高至1万元/年,缴存人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也可办理。
4.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租房提取每人每年提取限额为1.8万元,夫妻双方每年最高可提取3.6万元。4月起,多地实施住房公积金新政,细则速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