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发浪潮”奔涌而来,如何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安?2025年以来,重庆市推出全国养老服务高技能人才公费培养试点项目和居家适老化改造“焕新”补贴政策,以两大创新举措为支点,撬动山城养老服务的全新升级。
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年底,重庆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801万,占比25。11%,老龄化程度逐年加深。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全市养老服务从业人员1。7万人,养老服务人才缺口达1。5万人,人才短缺成为制约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卡脖子”难题。
为突破这一瓶颈,重庆创新推出养老服务高技能人才公费培养试点项目。该项目由市民政局与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联合打造,实施时间为2025年—2027年共三届,限生源地为重庆的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同等学力)报考,计划每届招收100人,三届一共招收300人。今年,通过全国统一高考,在高职专科批实施录取,安排招生计划100人。
考生只需符合参加相应考试且成绩达标、填报专业志愿、热爱养老服务工作等条件,就有机会成为“公费生”,享受免学费住宿费、奖助学金等福利,还能获得丰富的实习实践与交流机会。毕业后,他们将在养老护理员、康复治疗师等岗位开启职业生涯,转正后薪资稳定在5000至7000元,还享有五险等福利。
为了保障试点项目顺利实施,市民政局打出“引、育、评、用、留”组合拳,全方位保障人才培养与发展。在经费保障上,拟投资近1000万元,全额承担学生在校期间每年7000余元的学费、住宿费;试点项目实行“定单式”培养、定向就业,项目招收的学生须与学校、市民政局签署定向协议,毕业后由市、区两级民政部门统筹安排至主城都市区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养老机构工作,履约服务不少于三年。
在培养模式上,围绕职业岗位能力需求开设课程,试点院校将把健康中国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等理念融入教学,聘用试点养老机构高水平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学校兼职任教,定期组织学生到试点养老机构实习实践,引导学生在校期间取得养老护理员等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推动人才培养与岗位需求精准对接。在职业发展方面,打通晋升通道,鼓励从优秀公费毕业生中选拔管理人才,破除职业晋升“天花板”,让公费毕业生能在养老服务行业干长久干出名堂。
2025年上半年,市民政局、市商务委制定了《2025年重庆市居家适老化改造“焕新”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该政策打破户籍限制,全市常住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均可按规定流程获取申购资格,不方便自行购买的老人还可由他人代买代付享受补贴。补贴产品涵盖7大场景39类,从地面防滑产品到智能监护设备,全方位满足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
在补贴标准与方式上,老年人或其代理人通过“渝快办”APP、“渝悦·;养老”应用、“居家适老化改造焕新补贴”模块获取申购码,在购买产品交易时出示申购码可直接按照补贴标准20%进行立减,还可重复使用至补贴限额3000元,提高老年人消费体验。
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市民政局通过征集“焕新”服务平台、简化补贴资格申报、支持全程信息化办理、设立展示体验场所、加大宣传引导培训,多管齐下,有序推进2025年度的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补贴政策实施。
值得一提的是,为方便老年人实地体验,参与商家除了要有较好的实地展示样板间或体验场所,还需在“焕新”服务平台上使用电商服务功能,从而实现“老年人线上查找产品+老年人线下体验产品+销售人员服务老年人交易+商家交易痕迹管控+参与商家申报补贴”的全流程把控。
以张大爷为例,他患有听力障碍,一直想购置一台助听器改善生活。得知“焕新”补贴政策后,张大爷通过“渝快办”申请到补贴资格,选购了一款价值8000元的骨导式助听器,使用补贴码后,直接立减1600元,仅花费6400元就将心仪产品带回家,剩下的补贴额度还能用于购买其他适老产品,极大提升了他的生活质量。
人才“育苗”强根基,适老“焕彩”暖人心。重庆市民政局以“人才造血”与“服务输血”双策并举,为养老服务注入专业力量,让居家养老焕发新生。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需要制定社会救助法。近日,社会救助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首次审议,这部法律草案有哪些看点?。
随着经济与社会发展,我国低收入群众的困难程度、困难情形出现新情况、新问题,有的面临基本生活问题,有的在医疗、住房、孩子上学、就业等方面存在实际困难。
对此,社会救助法草案明确扩大社会救助范围,在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社会救助对象的基础上,增加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作为社会救助对象。对不同社会救助对象,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分别给予相应的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
例如,草案规定,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由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相应的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社会救助。
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林闽钢表示,“草案按照低收入人口的困难程度分层,根据困难类型分类,提供针对性的救助帮扶措施,将充分发挥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的作用。”。
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202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对社会救助工作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近年来,民政部门将低保边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群众纳入社会救助,使社会救助制度对象范围从传统低保、特困供养对象扩展到更加广泛的低收入家庭。”南开大学社会建设与管理研究院院长关信平表示,“草案吸收过去几年成熟的实践做法,推动社会救助范围扩大,将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制度功能,提升社会效益。”!
“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扩大社会救助范围,适应了我国困难群众需求的新变化,积极回应了困难群众帮扶需要,织就了更加密实的民生保障网,让兜底更精准、更有力。”林闽钢说。
围绕提高救助效率、确保救助便民及时,草案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的窗口,及时受理、转办申请事项。“社会救助制度首先要在申请程序上向低收入家庭提供便利。”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教授万国威表示,草案相关规定可以有效减少救助申请人重复申报、有关部门重复审核,压缩审核时间并为救助对象提供精准服务。
“当前我国已普遍建立起信息核对机制,将户籍、车辆、社会保险等相关信息纳入社会救助对象的综合评定。但在实践中,部分信息仍然较难收集,一些部门间信息共享存在壁垒。”万国威表示,草案推动解决这一问题,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审核确认的精准度。
近年来,全国各地积极开展社会救助服务“网上办”试点,推动社会救助申请“掌上办”、审核审批“高效办”、救助资金“快速达”。
此次立法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完善社会救助统计制度,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林闽钢认为,这体现了为困难群众提供更方便快捷救助服务的发展方向,有助于提高困难群众的获得感。
关信平表示,草案主要强调了三条途径,即鼓励慈善事业投入、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和促进志愿服务发展。
“鼓励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通过购买服务、开发岗位、政策引导、提供工作场所、设立基层社工站等方式……”草案第五十三条对鼓励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作出规定。
此外,草案还规定,鼓励支持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设立项目、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救助帮扶活动,动员引导慈善组织加大社会救助方面的支出力度;促进社会救助领域志愿服务发展……“其中,慈善事业帮扶主要是进一步调动社会化的救助资源,社会工作专业力量主要是解决较为复杂的社会及心理帮扶,而志愿服务则可以在宽广范围中开展各种方式的帮扶活动,从而帮助救助对象解决各方面的问题和困难。”关信平说。
“草案既通过制定优惠政策、提供相关服务、规范组织和个人行为等方式促进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也通过加强宣传、教育、表彰等各种方式彰显共同富裕的价值理念、培育慈善文化、倡导社会关照情怀。”关信平说,这将营造有利于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道德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