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塘村始建于明朝景泰七年(1456年),位于青州市区西南的王府街道办事处,村中保留着较完好的明朝建筑群。据专家考证,该村因东南纱帽山下有一清泉,常年不涸,形成一塘,村民将塘砌石筑高为井,村名便由此而来。此泉也是青州母亲河南阳河的源头。2013年,井塘村被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文物局公布为山东省第三批历史文化名村。
井塘村居民由三姓氏组成。明初,吴氏三兄弟从河北冀州府枣强县马安场迁来,后来,孙氏九世祖孙彪自临朐天井移民至井塘南边山岭下;再之后,张氏由临朐张家庄迁此。三大姓氏立村之时,因村东山下有一眼清泉,常年不涸,形成一塘,村民将其砌石筑高为井,村名由此而来。村里百姓常说:“先有井塘,后有井塘村。”
1910年至1945年前,井塘村属益都县第二区;1946年属龙山区;1959年属五里公社;1984年至今属于王府街道办事处。
井塘村选址格局和历史建筑展现了当地传统建造工艺及文化习俗,青州宣卷、小调、婚嫁习俗的传承变化体现了当地历史潮流变迁;村庄保留下来的传统农耕时代生产生活方式,是山东山村农耕文化的代表;玲珑山上的摩崖石刻最早可追溯到北魏年间,具有较高的人文艺术价值,已被公布为山东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井塘村依山而建,临水而居,后期逐步往高处扩展,具有一定的规模,后受地形及交通限制,村民陆续从老村中搬离,到交通和地势条件相对较好的位置建房居住。村内各历史阶段建筑保留基本完整。
整个村落被古村防御墙包围,城墙用青石砌成,每隔30 多米修建一处城堡(炮楼),具有自卫防御功能。
井塘村以明朝衡王女婿吴仪宾的七十二古屋为中心,四周环绕张家大院、吴家大院、孙家大院古民居建筑群。古民居建筑群内有保存完好的古石桥、古井、古庙、古石台等。
传统建筑一般是单幢独院式的青砖茅草屋和传统的老石屋农家小院,有正房三间或五间。前面由院墙围成院子,院落布局通常是“东南大门西南圈”或“西南大门东南圈”,厨屋一般在大门的对立一侧,有时也会在正房的两侧盖耳房以作厨屋。门楼是青砖青瓦砌成,门楣雕龙画虎精细之至。通向院落的台阶均由石块砌成,少者七八级,最多一处有72级,建筑气势宏伟。
笔架山,自北魏以来,历代均有书法家在此留下墨宝。苏轼、黄庭坚、佛印等几度登临,特别是北宋大文豪苏东坡在“醉眠石”上醉酒留诗,倚石而眠,被广为流传。北魏延昌二年(513年),青州刺史郑道昭曾经光临此地,在井塘村西南玲珑山上下留有石刻5处,其中3处在玲珑山顶,2处在白驹谷中,这是井塘周边最早有记载的人文踪迹。
井塘村石砌房建筑技艺被列入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以当地青石为主要建筑材料,至今有500多年历史。
青州宣卷是一种包含念、白、表、唱多种形式的民间说唱艺术,表演形式多样,有坐堂唱的、群唱的、山会中担花篮(其实是担经)走唱的等。
据说,衡王有三个女儿,大女儿、二女儿均嫁得高官达户,两个女婿不是早亡就是多病,于是衡王决定为小女儿挑选一位身强力壮的如意郎君,在王府大摆筵席,让女儿抛绣球选婿。一位砍柴为生的青年卖柴路过,不想却被衡王选中,纳为女婿。衡王为了让小女儿不受委屈,便派人修葺了井塘村,以衡王女婿吴仪宾的七十二古屋为中心,四周环绕着张家大院、吴家大院、孙家大院这些风格独特的古民居建筑群,还专门修了青石官道,方便女儿回娘家省亲。
井塘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范围513.85公顷,其中规划建设用地67.61公顷,核心保护区6.83公顷,建设控制地带42.42公顷,环境协调区464.6公顷。
主要保护对象青年故事,一是保护包括村庄内的河流、周边山水田园在内的自然地理格局;二是保护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玲珑山摩崖石刻;三是保护包括传统建筑及街巷空间在内的村庄整体风貌;四是保护传统技艺—石砌房建筑技艺和民风民俗—青州宣卷。
〔规划图出自《青州市王府街道办事处井塘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0—2035年)》(报批稿),其他图片除署名外由王府街道办事处提供〕名镇名村_大众网
